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发〔2003〕52号)精神,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2011年版)》(以下简称《指南》),对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的各核心要素提出指标,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特色优势。
《指南》对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进行归纳提炼,从医院管理、人才培养、科室设置、专科建设、临床研究、药事管理、护理、文化建设、预防保健等九个方面提出了体现中西医结合医院自身工作特点的要求。
《指南》规定,无论医院领导班子,还是临床医技科室,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比例不低于60%,全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30%。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求中西医结合医院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各类人员中西医结合知识与技能培训。如,鼓励临床类别医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中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学历(学位)教育;培养继承和保持中医、中西医结合学术流派特色和技能的中西医结合医师等。
同时,《指南》还要求中西医结合科室占医院临床科室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其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中西医结合科室应配置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有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并积极使用;门诊处方中,中药处方比例应占4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应占20%以上。80%以上病例接受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等。
《指南》系统总结了两批共22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的工作经验,各级各类中西医结合医院可结合《指南》加强实践,不断探索,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完善医院概念内涵、学科发展方向、运行模式等方面,逐步提高我国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管理水平。